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省农发办近期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3家银行共同研究下发通知,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国有农场等主体贷款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试点工作。
试点采取贴息和补助两种扶持方式。贴息方式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主体负责落实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的资本金以及借款本金的偿还;银行提供不超过项目总投资80%的中长期信贷支持;中央财政给予全额全程贴息。补助方式为实施主体负责筹集不低于项目总投资1/3的资本金,并负责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银行提供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3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项目建成后,中央财政对实施主体垫付的资金本金部分(总投资1/3部分)给予先建后补。
与传统的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比,试点项目体现出两大变化。一是投入方式上,由“财政全部投入、鼓励群众投劳投资”转变为“财政投入三分之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投入三分之二”,在财政资金投入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引入信贷资本和社会资本,放大了资金投入总量,有助于加快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扩大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二是承建主体上,由地方农发办转变为各种农业经营主体,由各经营主体自主申报、自主设计,有助于调动项目成果使用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助于提高项目建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目前,省农发办正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过评审、立项等程序后,力争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启动试点项目。
(据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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