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3人在休息时间打扑克牌娱乐,结果公司以违反厂纪厂规把我们开除了。”近日,市民程先生致电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询问,公司这样做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
市民:
写检讨后被开除
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是达城某公司焊工,今年5月28日中午的休息时间,他们3人在公司一工作车间打扑克牌,玩“跑得快”,被公司管理人员看见,没收了现金90多元,并要求写检讨书,承认其行为是聚众赌博,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我们当时也认识到自己不对,以为写了检讨书就算了,没想到,公司却依据《员工手册》的相关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予以开除\’,我们3个就这样被开除了。我们觉得是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在娱乐打扑克牌,并且涉及金额只有90多元,怎么就违反了《员工手册》呢?公司这样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吗?”
律师:
于法无据
随后,记者联系了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郑律师称,程先生3人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在工作场所娱乐打牌,这种行为一是没有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二是没有影响到正常的企业生产经营,因此,不属于严重违纪行为;他们的娱乐活动并非以营利为目的,总共涉及金额仅90元,没有人从中“抽水”进行渔利,更没有公安行政部门认定的赌博,显然不属于赌博,且涉事人均写了检讨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企业的形象、信誉应该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公司以聚众赌博为由,予以开除,于法无据。
(本报记者 杨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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