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四川省将实现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记者7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已于近日制定《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对异地就医人员管理、服务管理、费用结算及周转金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办法》,以下情形需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包括: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因疾病治疗需要转至参保地以外就医的;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可异地就医的。此外,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可以在出院前向参保地医保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该《办法》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在《办法》实施前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医保机构按原规定办理。
(据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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