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鲲
“在没有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之前,我们什么时候涨工资、涨多少额度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哪怕是经济效益不好,公司都会根据物价上涨的平均指数上调我们的工资水平。”今年31岁的韩娟是四川省德铭投资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任职于公司人事部的她现在能拿到3000多元的工资。
“保证员工工资涨幅高于物价涨幅,这是公司向员工作出的郑重承诺,也是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底线\’。”德铭投资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彭柯强向记者介绍说,2011年,公司工会根据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程序,在与行政进行平等协商后,促成了公司员工工资增长办法的出台。该办法规定,就算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不好,每年都要根据协商形成的协议,按照高于物价上涨指数3%的标准为员工增加工资。“实际上,我们员工工资的涨幅都远远高于了这个标准。”彭柯强说,公司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这几年员工工资的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4.8%。
这只是德铭公司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逐步走向制度化的一个缩影。
德铭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始于2008年。受当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冲击。在这一困难时期,公司党总支和工会与企业主“针锋相对”,提出了全公司不裁员、工资不搞一刀切的想法,随后又经过集体协商,得到了企业主的原则同意,并最终形成了2009年工资集体协商方案,依法依规最大限度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当年的协商方案,德铭公司无一裁员,而且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生活费等,为员工全额缴纳了应缴的社保五险。
从2010年起,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日益好转,德铭公司开始着手逐步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每年11月,公司工会就会给企业行政发出要约书,经过双方代表3个月的协商讨论,再通过职代会的审核形成下一年的工资集体协议,其内容包括企业最低工资保障、职工加班休假、工资涨幅等等具体事项。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坚持做到事前加强沟通与协调,事中平等协商,事后严格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让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实效;坚持把“充分履行工资协议,职工满意,劳动关系稳定”作为衡量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效果的主要标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同时,德铭公司还将依法推进工资协商工作与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稳定员工队伍长效奖励措施,着力构建企业劳动成果共享机制。2012年以来,该公司先后下发了《关于稳定员工队伍的若干决定》,建立起了员工长效激励基金、员工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等,出台了员工工资增长办法,制定了五年发展规划……实现了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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