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工作方案》,要求切实降低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用水用电费用,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强金融电信等重点行业价格和收费监管等,确保四川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方案对降低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全环节的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作出详细规定。在四川电网直接供电区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冻库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标准;规模化生猪、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水,在已简化用水价格分类的地区,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规模化生猪、蔬菜生产用水与农业用水同价。以上电价、水价政策,要在2013年6月30日前执行到位。各地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一律免收高速公路、普通收费公路、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要农副产品在批发、销售环节的价格信息采集工作,增强从“菜园子”到“菜篮子”完整的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能力。(《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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