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嘉)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组织全省各市开展垃圾分类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分为市本级项目和示范区级项目两类,市本级项目主要包括:配套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引导、信息化平台建设。示范区级项目主要包括: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完善分类转运系统、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末端处置设施建设等。
按照安排,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示范项目按以下程序申报:一是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和《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进行申报;二是由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部门对本辖区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和筛选,审核确定后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省住建厅;三是由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市区上报的示范项目,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和地区。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住建厅,组织做好垃圾分类示范区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金下达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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