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佩
12月20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到2025年,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内容和要求全面落实到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各环节,全省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进一步转变,个性化教育和选择性学习进一步强化,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
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后,学制为三年。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课程。
《意见》指出,各学校要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办学特色,制订课程实施三年规划。要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落实好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含校本)课程设置,鼓励学校加强特色化、精品化校本课程建设,高一、高二年级每学期每周至少开设3课时选修(含校本)课程。强化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功能,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支持各地和学校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发校本课程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学生至少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学科选择性必修课程中选修4学分。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是必修课程,三学年持续开设。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最低修习8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6学分,社会实践(含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研学旅行、学生发展指导)等至少共修满2学分。学生的劳动课程最低修习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劳动实践4学分。
《意见》指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含校本)课程,整体安排三年课程实施,保证选课走班、选科考试、课程与教学组织管理、考试评价等工作有机关联整体衔接。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编排课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说明、选课走班指南和学分认定办法,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新课程新教材的全员培训工作,2022年8月前,完成高一年级各学科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工作,2023年至2026年的每年8月前,逐年接续完成新教材实施年级各学科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全模块(主题、专题)培训工作,确保教学管理人员和各学科教师全面掌握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目标和新教法。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宣传,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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