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姚永凯)记者从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获悉,受近期新冠疫情影响,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陕西省启动省级医疗保险经办业务远程办公系统,推行“不见面”服务。
针对参保登记服务工作,省医保经办服务中心表示,参保单位可登录《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上报单位及人员变动信息,相关业务问题可在工作微信群中进行咨询,个人账户可登录微信公众号“陕西医保”进行查询。
针对待遇保障服务工作,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可由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秦务员”APP、“陕西医保”微信公众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自助开通异地备案;也可由单位医保专干通过网报平台进行备案。市外转诊申请可直接到指定医院医保办办理;特药患者在用药周期结束后,直接持《特殊药品治疗申请表》在定点医院办理延期;首次门诊特殊治疗备案患者,可直接在医院医保办办理备案登记;目录对应、诊疗计划审核、慢性病起付标准审核等网上审批业务,省医保经办服务中心通过申请经办VPN实现远程办公完成审批。门诊特殊治疗诊疗计划时间延长至12月底。
针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工作,省医保经办服务中心明确,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医保结算系统,做核账确认申请后,下载《陕西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月度结算申请表》,暂不报送纸质资料与发票,待疫情缓解后,再报送纸质资料以及发票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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