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关于“十四五”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增收推动富民惠民的意见》印发。
到2025年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
《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1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得到优化,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城乡差距逐步缩小,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水平进一步提升,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逐步实现劳有厚得、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全体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到202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占比之和提升至20%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出城镇1—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降至2.8以内,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排位得到提升。
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培育1-2个首位产业
《意见》提出落实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以产业和就业带动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培育1—2个首位产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在全省形成10个左右全产业链产值百亿元以上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50个左右主导产业产业链产值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强镇,推动产业增值收益更多惠及城乡居民。
推动产业园区提档升级,打造一批特色化、专业化园区。
每年帮50万以上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
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每年帮助50万以上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持续推进苏陕劳务协作,每年帮扶1万名左右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
优化创业政策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低收入农村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大力开展定向式培训,落实阶梯式培训补贴政策,培训后3个月内就业率达到30%以上。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加大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就业群体和企业职工150万人次以上。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培优工程,每年招生5万人以上,建设“技能陕西”。
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
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指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资格鉴定,支持职工凭技能提高待遇。全面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政策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优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实施专业人才群体增收激励。实施差别化激励政策,健全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人才收入分配制度。实施“三秦工匠计划”、专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素质农民5年分别增长20万人、29万人、5万人以上。
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强化知识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各单位将科研人员等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绩效作为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实施“双百工程”,引导上市公司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调动员工积极性,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提高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发行规模,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产品。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西安市做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和个人收集私人持有的空置住房、写字楼等发展酒店式公寓、度假租赁特色旅馆等住宿业态。
挖掘现代农业促增收
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挖掘现代农业促增收潜力。加快标准化设施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支持千亩以上高标准露地蔬菜基地和千亩高山冷凉菜示范基地,加快建设苹果、猕猴桃等高质高效示范园,改造提升低质低效果园。
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打造100个左右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和平台载体。
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大力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水平。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支持创建20个左右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突破1万家。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社四级联创,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万家。打造100个省级示范产业化联合体,扶持发展生产托管、代耕代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形式,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总数达到4万家。
15个县市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15个县(市、区)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基础性工作进行有益探索,统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支持试点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富民产业,鼓励利用民居院落和旧校舍等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特色民宿和养老型民居。
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推广土地盘活、物业经营、产业引领和服务创收等集体经济经验模式,全面消除集体经济零收益村,持续提升集体经济经营能力,在提高土地流转率和抓好土地综合整治上实现更大突破。
提高医保、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月人均达到180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建立工伤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水平。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教育惠民助困力度,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支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养老、托育设施建设,优化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减轻群众就医等支出负担,到2025年全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降至28%以下。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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