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宝玲(右)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18年来坚守办案一线,李宝玲更喜欢这样形容自己的职业。
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嘉奖一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业务专家”,202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女检察官,是西北地区唯一一人……这些都是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宝玲获得过的荣誉。
从2003年参加工作起,18年来李宝玲始终坚守办案一线,她所在的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全市重大暴力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受理案件数量多,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作为办案人要承担巨大的工作强度和压力,她怀着对工作的热情和努力,勇敢面对所有压力和挑战。为了迅速从一名新人成长为合格的公诉人,无论干什么她都要求自己“多做一点”,每天晚一个小时下班,案卷能多看一遍就多看一遍,审查报告能写多细致就写多细致。
多年来,她先后办理过多起在全省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全国首例环保系统干扰数据采集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最高法选为104号指导案例,推动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法律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造成4死7伤严重后果的“3·02”公交车特大杀人案公诉意见书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全文推送。
来到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后,带领公诉团队成功起诉了咸阳市委政法委原书记郭中秋受贿,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原局长王天才、华中监管局原局长薛浒私分国有资产、受贿等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指导碑林区院办理了陕西省首例潜逃美国的职务犯罪红通人员追逃归国案。
从2010年起,李宝玲先后成功办理了杨建辉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王伟等3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朱群羊等2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宋斌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马宏全等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二审上诉案、张涛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二审上诉案。
“我非常喜欢我的工作!”谈及公诉人这个职业,李宝玲毫不掩饰心中的热爱,“公诉人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履行法律监督,能够实现一个法律人对公平正义所有的追求和理想,我想成为一名好的公诉人,我把它当做我的工作目标,也是我的初心,我的职业理想。”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有人说,公诉人每天与刑法打交道,他们的言谈举止也许已经打上了刑法冰冷的烙印。但李宝玲认为,对法律的坚守,对正义的追求,需要猛虎的魄力也需要蔷薇的细腻,即使嫉恶如仇,豪情满怀,心中仍然要保持住一份善良和温柔。华商报记者 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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