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章琦)11月29日,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大力开展工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职工隐患排查、突出做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相关活动的安全防范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着力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工会要原原本本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各项条款;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职工书屋、报刊、工人文化宫等工会宣传阵地,引导广大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大力开展工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职工隐患排查工作。要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作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整改清单,及时进行整改;企业工会要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要扩大工伤保险覆盖率,推进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维护职工安全卫生合法权益。
针对突出做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相关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通知》明确,各级工会要加强工人文化宫、职工俱乐部、职工食堂、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突出做好用火、用电、煤气、消防安全。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责任到人,落实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措施,事前对车辆、线路、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要制定科学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防意外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严格落实值班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要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遇有突发较大以上事故,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省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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