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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集中“营改非” 文艺体育科普将分类管理

来源:华商报 2021-11-10 00:50   https://www.yybnet.net/

“双减”实施已经两月有余,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多都受到政策影响。这类机构将何去何从?

2021年10月,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给出了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的思路与路径。

“营改非”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

“双减”带来了培训机构转型的问题,那么转型中具体应由哪些部门负责管理?《方案》对此做了明确说明。

《方案》要求,2021年12月,全省完成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2022年7月前,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类别,明确责任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分类管理。

具体为: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各类外语培训机构的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体育部门负责体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科技部门负责科普知识培训机构的管理。

据悉,“营改非”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义务段、高中培训内容混合的机构,如剥离义务段学科类培训,不需要“营改非”;如办学内容含义务段学科类,必须登记为“非营利”。

继续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名称、办学内容不得含有“艺术”等字样,需变更机构名称及办学内容;转型为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名称、办学内容不得含有“文化教育培训”等字样,需变更机构名称及办学内容,且办学场地应符合艺术、体育等培训要求,不仅仅是变更名称及办学内容。营利性机构清算注销及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同步进行。

9月8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在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工作。

关于“营改非”捐资金额,各区标准不同,比如莲湖区要求机构法人向所在机构捐资现金20万元。目前,莲湖区、碑林区、新城区等各个区县相关部门——审批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将共同完成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登记。据了解,各区县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正在或即将转为非营利性机构。

业内人士谈“营改非”:希望能尽快找到平衡点 让学校能更稳健地发展

西安莲湖龙泽教育培训中心负责人段涛陶告诉记者,莲湖区教育局会同区行政审批局正在分批组织区内同类机构办理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和资金监管手续。全行业此项工作将于12月底全面结束。

经历了“双减”之后的政策影响和办学方向调整,段涛陶说,自己依然坚守对教育的情怀,不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只要规范办学行为,只要踏踏实实用心抓教学和服务,相信还是可以有很好的发展。

“好消息是,经过不断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运行越来越规范,课程价格已由此前市场环境下的低价无序竞争逐渐恢复正常公示价格,除去房租、人员工资等刚性成本之后,目前整体运营略有盈余。”段涛陶欣慰地说。

也有培训机构负责人基于现状对“营改非”后的前途表示不乐观。西安某培训机构举办者任先生说:“高房租、高薪酬、高运营成本之下,营改非就意味着要“关门大吉”。”他表示,该机构近10家校区已关了一多半,年底前校区可能会关完。

对于“营改非”,西安博硕文化培训学校举办者王华锋表示:“没有想着企业要赚钱。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给学生提供的教学及服务不打折扣的前提下,目前只要能够让企业继续维持,我觉得就已经很满足了。后续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希望能尽快找到平衡点,让学校能更稳健地发展,同时能够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方案》提出:

可探索试点校外培训机构“后付费”模式

《方案》要求,到2021年12月,陕西省将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第三方全额资金存管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逐步实现机构预付费“全额监管、一课一消”的目标。可探索试点校外培训机构后付费模式;加强培训机构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超范围收费、收费未出具发票、一次性收取跨度超三个月或60个学时费用等违规行为。

近期,西安市教育局起草了《西安市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11月25日前,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及建议。

据了解,陕西省还将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的全流程监管,加快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办法。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严肃查处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等行为。

针对退费难

莲湖区采取新机制“约谈-协调-法院”

帮家长维权

西安市各区县正在积极行动,破解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难题。其中,莲湖区构建了“133”模式。

“1”是指“一个机制”: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社会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3”是指“三个坚决”提升治理成效:一是坚决落实政策强监管。实行校外培训机构校务公示、规范合同、课程及教培人员信息备案、“日、周、半月、月报告”制度等监管措施。目前,已在莲湖区市民中心设立“营改非”绿色通道,区教育局、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银行联合现场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步受理、审查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注销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二是坚决从严治理促规范。成立由区教育局民成科工作人员和区教育学会民办非学历专业委员会专家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停课、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3轮专项检查。同时,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取缔74所无证办学机构。三是坚决标本兼治控风险。通过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莲湖区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莲湖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245所,黑名单1所。召开莲湖区教育局、建设银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代表三方座谈会,与银行、区行政审批局共同明确了资金监管流程,将资金监管作为“营改非”门槛条件。

“3”是指针对“退费难”问题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及时进行约谈。一旦发现资金链断裂或停止办学的苗头,则第一时间对涉事机构法人(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拿出处置方案。二是积极协调机构与学员家长双方协商解决。三是引导进入法律程序。与莲湖区法院联动,帮助引导学员家长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耿艳红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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