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江黎)日前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全面加强新冠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督管理,2月23日至25日,省药监局抽调专人成立6个督查组,对各市(区)新冠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根据省药监局部署要求,此次督查重点围绕储存配送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预防接种单位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合规,票、账、货、款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扫码上传疫苗追溯信息;过期新冠疫苗是否按照规定报废和销毁等方面全方位检查。
从督查结果来看,陕西省新冠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管理安全有序、质量可控,各级党委政府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强化各项任务落实。各市市场监管局(药监分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新冠疫苗质量安全管理。各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到疫苗采购渠道规范,账货一致,按规定扫码上传追溯信息,确保全省新冠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下一步,省药监局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为全省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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