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澎湃新闻从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协副会长方燕处获悉,她将提交一份《关于完善收养制度的建议》,呼吁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鼓励收养病残儿童,并建立收养后的关爱回访制度,以此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
建议鼓励收养病残儿童
方燕注意到,民政部门的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8年5年间,全国共办理收养登记97819例。其中外国人收养残疾儿童11468名,占涉外收养的95%。方燕认为,对于重大残疾或疾病的儿童,国内家庭收养比例较低。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我国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不完善,难以解决收养家庭的后顾之忧。”方燕建议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鼓励收养病残儿童。
具体而言,方燕建议参将被收养后病残儿童的治疗费用纳入医保体系,由国家全额负担重病重残儿童的治疗、康复费用。与此同时,对于乡镇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病残儿童收养家庭,国家应对其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扶持。
“在办理收养手续时,可以通过民政部门或福利机构向所在地的相关机构转移被收养人的档案情况,协助安排入学。”方燕在建议中指出,设立“绿色直通车”,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上学,对于需要特殊教育的孩子实行送教上门,还可考虑回到儿童福利院继续上学。此外,应当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儿童福利机构、特殊学校或其他可以相关机构的联动机制,以解决病残儿童就学中的实际困难。
对于病残儿童成年后的就业问题,方燕建议对聘用成年后且有相应工作能力的病残被收养人的单位加强税收等各方面优惠。同时,对于收养家庭的父母应安排政府部门养老,为收养病残儿童的家庭解决后顾之忧。
此外,国家对福利机构病残儿童每月给予基本生活补助,但与家庭成立收养关系后,各项补助也就随之取消。方燕建议将收养后的病残儿童纳入困境儿童保护关爱体系,加大政府对困境儿童和收养家庭的支持扶助力度,并鼓励民间基金、慈善机构等对收养病残儿童的家庭给与相应的奖励。
方燕还建议增加全社会对收养病残儿童关注度,大力呼吁有条件、有能力、有责任心的家庭为病残儿童提供一个家。
建立收养后关爱回访制度
方燕在建议中还指出,为帮助被收养人,尤其是病残儿童解决落户、入学等实际问题,需要持续与收养家庭取得联系。且根据相关规定收养登记机关以及儿童福利院有责任,委托专门机构在半年之内对收养家庭进行收养评估,但半年后的跟踪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困难。受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收养父母不愿让身边人和养子女知道这样并非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家庭关系。
方燕认为,在没有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关注收养后被收养人、收养家庭的情况存在诸多困难,亟需建立对收养后的被收养人、收养家庭的关爱回访制度。
具体而言,方燕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妇联、残联、团委、社会慈善机构等组织形成合力,落实关爱和回访机制,实现对被收养人的长效保护;还可以设立关爱基金,拓宽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渠道。
“将特定机构、个人的报告义务法定化,对知情不报者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方燕呼吁建立强制报告制度,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为基础,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网络,鼓励全民监督,学校、幼儿园、医院、警察等一旦发现被收养人可能被侵害、虐待的,应当立即向主管机构报告。
此外,方燕建议将存在虐待、侵害被收养人情形的收养家庭,应根据情节不同区分级别建立“黑名单”,纳入我国信用信息系统。(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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