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讯 今天,小编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因部分城乡居民错过集中缴费期,没有参保缴费,影响医保待遇,决定为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重新开通缴费通道。缴费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缴费通道为原集中缴费期通道不变。具体如下: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区)医保局、税务局: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48 号,以下简称“48 号文件”)精神,陕西省城乡居民2021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经结束。近期,部分统筹地区反映,有部分城乡居民因各种因素影响,错过集中缴费期,没有参保缴费,影响医保待遇。经研究,决定为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重新开通缴费通道。缴费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缴费通道为原集中缴费期通道不变。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待遇享受期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48号文件”中已明确的特殊人群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仍按照“4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统筹地区医保、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动员,继续按照“48号文件”相关要求做好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工作。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1月26日
宝鸡新闻网最新原创作品:
2021年,这份“宝鸡文明投资清单”请收好!
新闻推荐
入冬以来,一些地方零星出现了疫情现象。乡村相较于城市,无论是卫生条件还是医疗水平,均是薄弱的地方,疫情防控更为严峻,一定要...
陕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陕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