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王怡平)1月18日,省商务厅发布通报,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活动的统一安排,省商务厅于日前印发通知,定于2021年1月20日~2月18日,开展“居家嗨购网上过年——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系列网络促销活动。
活动将按照商务部要求,引导电商平台、实体企业、快递物流企业等开展线上销售和配送。鼓励有条件的市(区)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等方式,激发消费潜力。鼓励各市(区)同期举办富有地方特色的线上促销活动,搞活节日消费市场。
通知要求,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参加“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活动的企业,进一步拓展货源渠道,优化市场供应,加强产销衔接,重点保障米、面、油、肉、蛋、菜、奶、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口罩、消毒液、一次性手套等居民防疫物资。鼓励企业推出更多在线生活服务、文娱、教育、医疗等便民服务,更好地满足和丰富广大群众的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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