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具定装修,交定金满额可参与抽奖或者送赠品,这是商家促销时的常用手段。以国庆节这类大型促销节点来讲,各个商家关于抽奖、满减、满额赠的活动不在少数,手机、冰箱、洗衣机各类大奖、赠品一应俱全,只要达到了参与活动的条件,都可以免费带走。既增加了销售额,也愉悦了消费者。
但是拿了赠品或抽中了大奖,却想退家具款,这些赠品和奖品要不要退回?最近河南一位女士就因为这事在网上饱受“非议”,不少网友认为应该将奖品归还给商家……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因赠品和奖品与商家产生纠纷的不是个案,要不要还回去,我们听听律师的说法。
案例1:交定金参与抽奖抽中冰箱
想退定金带走冰箱被拒
国庆节期间,郑州的周女士看中了一款家具,适逢商家开展抽奖活动,交定金即可参与抽奖,于是周女士在商家的推销下,提前交付了1500元的定金。周女士的运气也很好,直接抽到了头奖一台冰箱。周女士想要领走冰箱,商家要求周女士必须先付完家具全款才能拿到冰箱。
周女士不同意,认为自己交了1500元的定金,才有了抽奖资格,抽中了就应该归自己所有,认为领走冰箱必须交全款不合理。周女士表示,她本身对家具不太满意,在导购怂恿下交的钱,属于一时冲动,因此坚持要求商家退还定金,还要带走冰箱。为此双方一直僵持,商家认为周女士“空手套白狼”。
■律师观点:奖品冰箱可以不用退回但要承担违约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周女士交了定金有了参与抽奖的资格,周女士自己抽中了冰箱,完成了交定金参与抽奖的过程,已经是完整的程序。抽奖与退家具定金属于两回事,参与抽奖是周女士具备了抽奖的条件,抽中冰箱是周女士的运气,与此同时也存在抽不中的概率。
抽奖与退定金不能混淆,退定金首先要看原因是什么,是商家存在“欺骗、隐瞒”或者产品有问题退定金,还是周女士无理由单纯不想要了,是买卖双方哪一方的责任。如果双方签订了定货合同,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进行违约赔偿。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清楚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受法律保护,一旦签订了就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是订金,则可以双方商议,采取买卖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处理问题。
案例2:购买的地板有问题
想退款因赠品已使用遭拒
西安市民张女士去年在家博会上花4000元购买了木地板,购物满4000元可参与商家的买赠活动。商家给张女士赠送了一件挂烫机,随后表示一个月后安装木地板。交完钱张女士就把挂烫机带回家使用了,随后木地板送到后,张女士表示送来的木地板与自己当初定的花色不符,材质也不符,要求商家退款。多次投诉后,商家同意给张女士退款,但张女士必须归还赠品挂烫机。得知挂烫机已被张女士使用,商家拒绝退款,张女士的钱一直要不回来。
■律师观点:消费者应退还赠品 但不需要全新退还
赵良善介绍,本事件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一个是买卖合同,即消费者通过交款方式在商家处购买商品;另一个是赠与合同,即商家在特定情况下赠与消费者挂烫机一台。两份合同在消费者进行购买行为、领取赠品时正式生效,赠与合同是附随主合同买卖合同而产生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买卖合同撤销,从合同赠与合同也随之撤销,即主合同退货,赠与合同也应退货。
而主合同买卖合同之所以被撤销、被解除的原因在于商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瑕疵,即商家对于产品退货的发生存在过错,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虽赠品已被消费者使用,因使用给商家造成的损失,商家应承担过错责任,而消费者因使用赠品而受益,综合考虑双方的责任,从公平原则出发,消费者退还已使用过的赠品即可,不需要全新退还。
>>记者提醒
定货时对“附加品”也要做好售后、退换货约定
抽奖、买赠这类事情在家居行业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尤其是这两年市场行情不景气,越来越多的商家通过提升赠品和奖品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这些奖品、赠品拿到手的时候可能很少有人会想到可能以后会在售后上成为制约自己的条件。有些消费者随手把赠品送人了,结果产品出现问题想退款以此理由被商家拒绝,还有些消费者拿的赠品存在质量问题,被商家以“赠送的”为由拒绝更换。
华商报记者提醒消费者,选购家居建材产品,一定要考察好产品质量,不要为这些“附加品”冲动买单,最后发现最关键的家居产品存在较大问题。与商家签订合同时,最好对赠品、奖品同样进行纸质的约定,如售后、退换货奖品、赠品处理办法约定,避免因这些附加品误了正事。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千朋茹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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