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相)为按期完成陕西省增补的乙类药品消化任务,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结合医疗机构临床诊疗实际和参保人用药习惯,经过专家论证,确定了第一批消化药品名单。9月14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第一批消化药品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剔除出陕西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即日起至19日为公示期。
据了解,第一批剔除的消化药品有凝胶剂氢氧化铝、口服液体剂莫沙必利、口服常释剂型二甲双胍马来酸罗格列酮、颗粒剂复方硫酸亚铁、注射剂氯化钾葡萄糖、贴剂曲安奈德新霉素等63种药品。具体名单可在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此次公示受理部门为陕西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电子邮件:379433544@qq.com。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12-04室。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9月19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受理部门反馈。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敢于负责。受理机构会对反映人员和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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