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于2020年9月19日开始在全国实施车险综合改革。
本次改革实施后会对陕西省消费者产生什么影响呢?消费者关注的价格问题会有什么变化?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强险责任限额提升 商车险责任更加全面
陕西银保监局表示,改革实施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其次,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同时,记者发现,此次改革充分考虑到了现在车主的消费以及驾驶习惯,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未出险客户获更大优惠 少数消费者保费会上涨
本次改革,大幅提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商业车险基准保费进一步下调,优化了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对于未出险客户给予更大的保费折扣和更为充足的车险保障,车险消费者将普遍受益。此次改革根据行业实际风险状况重新测算了基准纯风险保费,受车辆零整比、事故发生率等影响,财险公司会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业务风险特点及成本管控能力确定保费价格,可能有少数消费者出现保费价格上涨情况。
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陕西银保监局表示,将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认真审视车险条款 合理选择保险公司
面对本次车险综合改革,陕西银保监局向车险消费者做如下提示:
一是认真审视车险条款。
本次车险综合改革中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变动较大,共3个主险和11个附加险,其中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条款还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请消费者购买车险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选择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二是合理选择保险公司。
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不应单纯比价,应在综合衡量保险公司品牌实力、服务网络、保障规划、理赔服务质量和参考报价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选择保险公司。
三是提高自身维权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车险过程中,应配合做好车险实名缴费工作,将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告知保险公司,并亲自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以便维护自身权益,并享受公司的相关服务。杨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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