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聚焦科研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出台22项具体措施真正让科研人员吃下‘定心丸’。”9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史高领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
“三评”破除科技界“四唯”现象
“一段时期以来,科技界‘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项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的现象突出,名目繁多的评审评价让科技工作者应接不暇,科研人员总有许多难以言表的‘烦心事’。针对当前陕西省科技评价活动中存在的一些不符合科研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问题,广大科研人员普遍反映,应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史高领说,《实施方案》旨在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减轻科技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
《实施方案》聚焦科研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制定了22项具体措施,为科研人员“减负”。在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方面,对指南的编制与发布、评审专家的选取使用、评审工作的质量效率、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估等方面均提出了改革举措,形成了项目评审全流程各关键环节的制度规范。
建覆盖“三评”活动全过程的诚信体系
在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方面,针对科研机构在职能定位、法人自主权、机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科研机构全面推行章程管理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绩效为核心的中长期绩效评估制度,并对完善科技创新基地评价考核体系一并做出制度安排。在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着眼规范“三评”行为、守住诚信底线,提出了建立覆盖“三评”活动全过程的监督评估机制和集教育、自律、监督、惩戒于一体的科研诚信体系。
“此次改革,针对问题分类施策,更关注到广大普通科研人员,能更加广泛的调动积极性,引导科研人员从以往的关注‘文章、专利’等数字化、表格化方面,向更加关注社会需求转变。”史高领表示,改革从原来职称评审等单纬度的改革,变化为机构评估、项目评审、人才评价等全链条、多维度、系统性改革,真正让科研人员吃下“定心丸”。
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严重失信一票否决
《实施方案》在为科研人员减负的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行为规范。
如项目承担单位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验收申请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加强对已结题验收项目的跟踪问效,将项目验收结果和执行效果作为对其后续支持的重要参考;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不允许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励,不推荐申报国家项目和奖励。
本报记者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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