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永远离不开他邮票一样大小的故乡。福克纳有约克纳帕塔法县,莫言有东北高密乡,贾平凹有他的陕南棣花街——在《秦腔》里,它叫“清风街”。虽然作者说:“棣花街是月,清风街是水中月,棣花街是花,清风街是镜里花”,但这实实在在是贾平凹的纸上故乡。
贾平凹的作品我看过很多,但《秦腔》着实还是给了我惊讶:他怎么可以这样写小说?
长篇小说尤其考验作者的结构能力,在《秦腔》里,却几乎看不到作者的结构,整篇文章似乎没有骨架,没有悬念,许多事情都是突发的,却没有什么特别的铺垫意味。似乎没有一以贯之的精神,没有贯穿全篇的大事件,似乎只是很牵强地将商州农村的生活画面杂糅在一起,上百个人物纷乱乱地走着。东街一群人,西街一群人,到哪儿都是人。他们并没有为作者“有意味”地说话、动作,而是胡乱地、随性地走动着,随便打个招呼,简直没有主旨。每个人都有台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都灰扑扑的,仿佛没有导演的街拍一样,生活有多芜杂,它就有多么兵荒马乱。
全文事件密集,是“密实的流年式的叙写”,细节密集,看似散乱,但绝非随意,那喧嚣之中,有作者上帝一样的冷峻。他冷静而慈悲地造出了他们,编织了他们的生活舞台和环境,任其热辣辣地活着。他们就按照自己的秉性,闹腾出悲欢离合。这些琐碎、平庸,这些轰轰烈烈红红火火风尘仆仆的流水账,这些“无意义”,终于堆积成城,书写成卷,终于满溢四出,汇河成海,流出那么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就像黄宾虹的山水,密密匝匝烟云缭绕地皴擦点染,茫茫一片,那些人那些物那些思潮就那么自己动着走着,就那么成了一大篇世界。
汪曾祺曾说,没有结构是最大的结构。这对于短散文来说可以如此,而对于43万字的长篇来说,则需要强大的叙事能力、剪辑能力、组合能力和掌控能力,更需要巨大的勇气。他本可以把它写成一个传奇,但是不,他要完成一个独特的文本:淡化故事,全篇细节,双重叙事,古拙语言。这是一篇做减法的小说。
《秦腔》从夏风和白雪的婚事开篇,以陕南的一个村镇为焦点,以秦腔戏曲贯穿整部作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现状与传统的交锋,理性与感性的冲突,光荣与衰朽的共存,激进与保守的对垒,通过“秦腔”这个物象和隐喻,集中展现了中国农村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变迁。
他说:“现在的故乡对于我越来越成为一种概念。”
他说:“我的写作充满了矛盾和痛苦,我不知道该赞颂现实还是诅咒现实,是为棣花街的父老乡亲庆幸还是为他们悲哀。”
他与现实太近,所以他需要双重叙事:“疯子”引生和作者自己。作者的密实叙事和引生的全方位全知视角,乍合还分,分分合合,亦真亦幻,亦贴地行走亦凌空飞翔。“疯子”引生可以变成蜘蛛,可以变成蚱蜢,可以超越时间看到过去未来,可以超越空间看到远方,这为作者的叙述提供极大的自由,脱离了第一人称“我”的叙事羁绊,形成了独特的文本。
整篇小说以半文半白的叙事语言加上大量的秦地方言完成,朴素、简练,有秦腔本身粗犷、硬朗和古拙堪玩的味道。再加上古老的秦俗,悠长的秦韵,文本散发出浓郁的中国叙事气派——这是贾氏有别于余华、莫言等作家的重要特质。贾氏语言,有着《史记》的源;贾氏的意象,有着马尔克斯和蒲松龄的影子。
对于自己的叙述腔调和语言,贾平凹有过担忧,他说:“我不是不懂得也不是没写过戏剧性的情节,也不是陌生和拒绝那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只因我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它只能是这一种写法……”“在时尚于理念写作的今天,时尚于家族史诗写作的今天,我把浓茶倒在宜兴瓷碗里会不会被人看做是清水呢?穿一件土布袄去吃宴席会不会被耻笑我贫穷呢?”“农村人或在农村生活过的人能进入,城里人能进入吗?陕西人能进入,外省人能进入吗?”“是否说‘没意思’就撂到尘埃里去了呢?”
确如贾平凹所言,对于《秦腔》,评论界几乎是毁誉参半。也许作品也讲究缘分吧,我是一口气看完了,正如贾先生所说:“如果慢慢去谈,能理解我的迷惘和辛酸”,我确实读出来那一团混沌的烟火中,那一堆鸡毛蒜皮、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里,作者的爱、不舍、揪心和慈悲。
□ 董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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