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6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获悉,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通过创新审判方式、建设智慧法庭、延伸司法服务功能等多项举措,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司法审判和各项建设,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陕西省持续深化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诉讼需求。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法院利用“陕西移动微法院”及“云上庭审”系统,审理各类案件5668起。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设立特邀调解组织1785个、特邀调解员3765名,委派调处纠纷7601件,委托调解案件6159件,初步形成了多方协同参与的基层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体系。
同时,两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筑牢公正司法前沿阵地。西安市鄠邑区草堂人民法庭设立速裁中心,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30%。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人民法庭积极打造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设立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实现了法院审判职能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机统一。
今后陕西省将采取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充分履行人民法庭司法审判核心职能;加强法庭人员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向人民法庭流动;坚持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调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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