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陕西 西安市 铜川市 宝鸡市 咸阳市 渭南市 延安市 汉中市 安康市 商洛市 榆林市
地方网 > 陕西 > 今日陕西 > 正文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陕西省实施办法(草案修改稿)》等 谩骂跟踪骚扰拟纳入家暴范围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20-06-10 01:06   https://www.yybnet.net/

6月9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二审。陕西省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草案修改稿明确,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调解、劝阻家庭暴力行为,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受害人法律救济途径,协助报案、医疗救治、伤情鉴定、庇护救助,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当受害人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时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并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处置: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防止侵害扩大,及时调查取证,固定相关证据,制作询问笔录,协助需要紧急救治的受害人就医,有伤情的,依法进行伤情鉴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等危险状态的,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造成实际损害结果为前提。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村(居)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实施家庭暴力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人民法院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关部门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职人员实施家庭暴力的,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本报记者赵明

新闻推荐

全国总工会印发《通知》切实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本报讯(记者张宝勤)6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总工会获悉,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

陕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陕西这个家。

相关推荐:
工厂生产忙2020-06-08 23:51
猜你喜欢:
评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陕西省实施办法(草案修改稿)》等 谩骂跟踪骚扰拟纳入家暴范围)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