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瑞)药品说明书字太小,密密麻麻一大片,不但老年人看不清,年轻人看着也费劲。针对这一问题,日前省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在药品包装标签上印制说明书二维码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企业应在药品包装上加印药品说明书二维码,科学准确指导医务人员及患者、特殊消费人群安全合理用药。
对于“有些药品本身体积小、药盒更小,要按规范写全药品名称、性状、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等信息,只能把字号缩小”的问题,《意见》明确,药品说明书文字内容多,因客观原因导致纸张尺寸小,说明书字号小于5号标准字号时,企业应以药品说明书二维码方式在药品包装上印刷,并以药品补充申请形式向省局提出备案;药品说明书字号大于等于5号标准字号,企业可根据需要在药品包装上印制药品说明书二维码,并以药品补充申请形式提出备案。在无法统一增大说明书字号的情况下,加印药品说明书二维码,可以方便患者随时随地、准确快捷获得电子版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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