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鸯)6月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9年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总体情况。
2019年,陕西省三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570件,审结2412件,结案率93.8%,较上一年度新收案件同比上升20.9%,结案数量同比上升23.1%。全省法院全面贯彻预防优先、修复为主的环境资源审判理念,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探索在生态保护区设立生态环保法庭,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创新环境资源案件的裁判模式,进一步完善司法保护和修复举措,通过设立“秦岭”“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适用给付生态修复费、在媒体公开道歉、义务护林员、义务河道管理员、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多种特有责任承担方式,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做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对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和深入探讨;联合陕西省财政厅共同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行政机关建立环境执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执法部门联动机制具体操作模式;联合陕西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工作,对全省涉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整治进行统一指导。
发布会还发布了2019年度陕西法院8件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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