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2018[4号])的有关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成稿后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已在网站上刊登。获取网址连接:https://pan.baidu.com/s/1HQ4I-MpR0ji4mkJYHiX7gQ提取码:o3aw
如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此外,公众可在建设单位查阅纸质版本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敏感目标的居民、单位、社团等。
可能受到影响的敏感点包括沙河子镇、沙河子村、沙河子镇移民搬迁安置小区、柴湾村、红光村、舒杨村、水渠子村、张村等。同时也欢迎上述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并采取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同时留下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商州区产业脱贫示范园东区
邮编:726000
电话:18792736856
Emali:405697318@qq.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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