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院刚)4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据介绍,陕西省通过多种措施减征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明确减半征收范围,对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所缴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并规定从今年2月起,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限最长可为5个月;在西安、延安、榆林、商洛、杨凌、韩城6个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实施减征等。减征措施预计可为陕西省企业减负约28.6亿元。
为助力疫情防控,在科学评估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陕西省出台多项医疗保障政策,明确三个“确保”、两个“扩大”、一个“取消”,即确保人群全覆盖、确保费用全覆盖、确保不影响医院救治,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扩大防护用具支付方式,取消异地就医转外支付比例调减,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有力保护群众健康权益。截至4月20日,全省共预拨医疗机构医保基金4.5亿元,累计结算652人,医疗总费用406.2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付188.75万元、大病保险1.83万元、医疗救助3.46万元。同时,省医保系统实现经办“不见面办”“及时办”。截至4月23日,省医保中心通过“不见面”服务、远程办公等方式,办理诊疗计划审核1742条、医保目录审核3144条、慢性病起付标准审核219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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