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艳丽
4月8日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起,“全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澎湃新闻网)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强制性,保障适龄儿童实行免费就近入学,是社会的责任,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择校难题,全力保障义务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学生公平的受教育权。然而,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却出现了一定的漏洞,破坏了招生公平。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般不划学区,招生工作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在教育质量的支撑下,一些优质民办学校不愁生源,因而,也给予了考试入学、择优录取的可能。但是同时问题也随之浮现,即此举进一步加剧了优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生源质量的差距,提高了民办学校的竞争力,拉开了优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校际差距,破坏了区域的教育公平。
民办学校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应当执行同一招生政策,杜绝择校问题,尽可能地维护区域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公办、民办和谐发展。
因此,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堵住了学生“择校”,学校“择生”的漏洞,严格规范了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限制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非理性竞争,这无论是对民办学校的发展,还是对于区域的教育公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更是生存与发展的重要资源,在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格局中,为什么一些民办学校脱颖而出,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能够获得家长与学生认可,这也确实值得公办学校认真反思,以自身的努力与实际行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缩小校际差距。值得重视的是对于民办学校,规范招生行为,其要义是为了促进其理性发展,督促其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上,而非限制发展,削峰填谷。
因此,破解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发展不平衡问题,不光要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更要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整体水平,要尽可能地扩大公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激活公办学校的发展潜力,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区域内学校的教育差距,尽可能地保障教育公平,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家门上进入优质学校,享受到优质的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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