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发生后的几个月里,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信息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段时间恰恰也是普法宣传的良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说。
从疫情发生,到疫情防控,再到复工复产,每个阶段都会出现一些平时少见的特殊问题。
封闭村庄、设卡劝返、断路堵路……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一些防疫措施,是否合法?
生产销售问题口罩,一些确诊或疑似患者故意隐瞒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真实活动行程等信息……这些大发国难财、危害他人生命健康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受到怎样的惩罚?
因疫情停产导致买卖合同违约、金融借款逾期被诉……随着复工复产工作的逐步推进,一些法律纠纷也逐渐多了起来,企业应当如何应对?
为了让普法工作起到“随风潜入夜”的效果,进而给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相关部门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通过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编辑法律法规文本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
“针对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国各地各部门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进行普法,有利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科学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了必要的社会基础和制度环境。”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说。
将枯燥法条转化为生动案例
在举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一些人却干起了“趁火打劫”的事情。
或是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疫情防控工作,或是编造虚假新冠肺炎疫情在网上散布,或是生产伪劣口罩并假冒他人商标进行销售,或是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这些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出现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案例中。
疫情发生后,全国普法办及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针对疫情防控中遇到的不如实报备、违规外出、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问题,在媒体上连续发布多组典型案例,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解读。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妨害传染病防治,妨害防疫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杀害防疫人员,冒充防疫人员实施抢劫,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
莫纪宏指出,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既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的普法方式,可以将枯燥的法条转化为生动的案例,更容易被公众接受,有利于实现司法审判、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要充分认识到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防控疫情的社会责任,应当尽个人最大努力依法参与疫情防控,以形成战胜疫情的巨大社会力量。除了要紧密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防控工作之外,还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莫纪宏说。
及时发声纠正粗暴防控措施
由于此次疫情突如其来,疫情防控的工作难以事先筹划,一些地方采取了封闭村庄、设卡劝返、断路堵路等粗暴的防疫措施,严重侵害了公民合法权益,给疫情防控带来负面影响。
对于这一行为,相关部门及时表态,不宜采取一律劝返等“硬隔离”措施,必须依法实施疫情防控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次就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及时发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曾针对各地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指出,要根据当地疫情发展状况因应施策、分类指导,不宜采取对外地人员“一律劝返”、对被隔离居民“锁死家门”等“一刀切”的“硬隔离”措施。这些措施超出必要和限度,影响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通过及时发布通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明确禁止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
2月20日,湖北省孝感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文明规范严守法律 制止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工作中,因方式简单粗暴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严肃问责。
2月22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黄超强调,省委政法委已下发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执法人员依授权、按程序开展工作,防止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或违背法律规定滥用职权,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一些地方采取的极端甚至违法的防控措施,事实上已经突破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的授权范围。相关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的及时表态,有利于尽快纠正这些不合法的行为,同时也增强了一些工作人员与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从而做到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确保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煜华说。
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
当前,我国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部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积极进行法治宣传,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3月18日,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发布第二批8个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导案例,主要包括律师化解劳动争议、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等。
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10个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范围涵盖了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因疫情停产导致的买卖合同违约、金融借款逾期等纠纷类型。
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疫情典型案例第七批)。这批案例包括犯罪嫌疑人文某、饶某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曹某非法经营案;被告单位上海市A公司、B公司、C公司,被告人黎某涉嫌非法经营案;被告单位上海市某公司、被告人谢某非法经营案四个案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和教育警示作用,更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最高法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可以进一步发挥示范指导作用,统一各级法院办案理念,引导法官及时解决办案中的实际问题;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传递出复工复产必须依法依规、对犯罪行为必须严惩的信号;司法部发布的案例,有利于引导广大律师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刘俊海说。
给公众奉献精彩法治公开课
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助力依法防控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与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现场》栏目紧密合作,联合50多家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平台,从2月7日起连续举行了7场“现在开庭”全媒体直播活动,制作了《抗“疫”前线法治报道》系列节目,取得了总观看量超过1.1亿人次的惊人纪录。
随着员工返岗、复工复产,生产生活逐渐恢复,因疫情防控而在很多方面被“中止”的社会关系还可能产生更多的法律纠纷,人民司法依然重任在肩。而通过精心编排制作的鲜活节目、全媒体直播的“现在开庭”,为全民抗疫奉献的生动法治公开课,也将以质朴生动的司法正义,把中国司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江西省普法办融合线上线下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大力运用普法QQ群、微信群、法治江西公众号、法宣集锦等新媒体及时推送、转发疫情防控知识。
云南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与云南广播电视台策划制作了《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复工复产不放松》《法治同行》《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第二季》四个公益广告,在云南省电视台及州市电视台等媒体频繁播放。
支振锋说,在疫情防控期间,庭审直播等普法方式,给公众奉献了精彩的法治公开课。随着员工返岗、复工复产,生产生活逐渐恢复,法治宣传依然重任在肩,各地各部门应当继续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效果,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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