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李荣)记者4月9日获悉,为保护陕西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千方百计确保粮食安全,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对保障乡村发展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作出明确规定。
为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发展用地,《通知》要求,各地市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省级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审核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推进乡村建设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通知》指出,为支持生猪养殖等设施农业建设,允许生猪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根据种植养殖规模合理确定设施用地规模。养殖设施用地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少量、零星的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先行使用,待疫情解除后补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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