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晓瑞)日前,陕西省公安厅根据公安部推出的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其中,对在疫情期间到期的居住证、户口迁移证件,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
为复工复产群众办理户籍证件
开通“绿色通道”
为复工复产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制发。流动人口可关注“陕西公安”公众号通过“互联网+”居住证模块或者直接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审核通过群众居住证申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为群众制发居住证。
群众所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丢失的,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就近换领、补领。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件,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居住证,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时限连续计算,疫情期间为2020年1月20日24点至国家宣布疫情结束日24点。
对申领居住证数量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公安派出所上门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制作。
鼓励推行旅馆业、公章刻制业
等行业网上审批、备案
运用公安基础业务资源,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为其他部门提供单条或批量信息核对服务,协助企业核实员工信息,为疫情防控、人员隔离观察提供信息支撑,为企业及员工安全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指导。
此外,保安从业单位在疫情期间招聘保安员,可先行招录上岗,同时在30日内组织培训申领保安员证。保安员考试推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和预约考试,公安机关核发保安员证通过邮寄送达保安从业单位。
同时,公安机关推行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备案多证合一、一网通办,公章刻制经营单位网上承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刻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公章。全省疫情期间,各地公安机关依托省市场监管局“一网通办”平台,通过“互联网+公安政务”等载体,引导申请人“网上办”“预约办”,自行选择公章类型、公章材质等服务项目,一键下单、在线支付,通过邮寄方式交付公章,全省公章刻制时间按照省厅便民利企措施要求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依托“互联网+公安政务”,省公安厅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等行业网上审批、备案,提高审批备案效率,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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