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艺赵官福)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干事创业热情,近日,陕西省司法厅首次对全省社区矫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授予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等19个集体“全省社区矫正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张晗等37名个人“全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称号。
陕西省自2010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者着力构建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强基础抓规范,保稳定促回归,实现了从无到有,跻身西部一流的全面发展。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9047人,累计解除64380人,在矫14667人,累计再犯罪95人,再犯罪率为0.1%,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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