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顾荣)记者12月8日获悉,省总工会对《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关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消费扶贫内容,规定“各级工会在采购节日福利、慰问品预留部分额度用于购买贫困地区扶贫产品”“慰问品的采购优先选择陕西省贫困地区生产、销售的扶贫产品,采购金额不低于当年慰问品金额的30%”。
据悉,此项内容的修订,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供销总社关于各级工会在采购节日福利、慰问品预留部分额度用于购买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的政策规定进行的。省总工会财务部部长樊树森对此进行了解读:“如果按照今年年初出台的《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基层工会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为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200元计算,要达到采购金额不低于当年慰问品金额的30%,即每年每名会员应有不低于660元的福利费用于购买贫困地区的扶贫产品,达不到文件规定的最高标准应依此类推。”
今年10月,省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措施》,明确采取职工福利帮销、通过疗休养基地推销、借助工会活动促销、鼓励认购认领预销、组织技能大赛拓销等方式,号召动员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会员参与消费扶贫。
在助推脱贫攻坚中,陕西省各级工会积极拓宽消费扶贫的路子,使优先采购贫困地区扶贫产品成为工会助力脱贫攻坚的“新常态”。西安市总工会编印了《西安市工会扶贫消费推荐产品目录》,目前已经组织动员消费扶贫约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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