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南江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日前,陕西省印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即日起,陕西省将启动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根据《方案》,陕西省将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许可事项分别采取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其中,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要按照“多证合一”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等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方便企业办事。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企业,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依规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方案》明确,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对企业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
对于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方案》要求,针对企业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相关部门要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其中,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由自贸试验区实施更为便捷高效、能够有效承接的事项,应将审批权限下放或委托给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最大程度实现区内企业就近办事;要大幅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坚决取消“奇葩证明”,采取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主动压减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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