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扬记者杨铭)《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9月27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于12月1日起施行。11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召开该《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对《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要求,要以《条例》为基本遵循,树牢“一盘棋”思想,加强联动、协同,形成条块结合、权责统一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各级秦岭办要落实好牵头抓总职责,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严格项目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秦岭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管,对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对符合《条例》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主动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实施。
会议提出,省秦岭办要加快《总体规划》编修,涉秦岭6市和省级相关部门可先期启动市级规划和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形成完备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要强化国土空间管控,省林业局、省文物局要加快完成对边界模糊的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划定,省自然资源厅要指导未纳入产业准入清单管理的涉秦岭20个县区编制准入清单,年底前完成秦岭北麓4市16个县区生态红线勘界定标落地;要发挥监管平台作用,涉秦岭6市要不断健全完善四级网格体系,探索建立一支专业化、专职化的网格员队伍,力争明年底前实现秦岭区域内的4020个行政村全覆盖。
新闻推荐
乐器“龟兹”(陕西方言“guīzī”)发声宏亮,音调高亢,无论国事喜庆、民间婚丧,一般吹打乐器中总是少不了此种乐器领头。陕...
陕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陕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