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血友病
噬血细胞综合征
6种儿童恶性肿瘤
淋巴瘤
神经母细胞瘤
骨及软组织肉瘤
肝母细胞瘤
肾母细胞瘤
视网膜母细胞瘤
陕西省卫健委、民政厅、医疗保障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淋巴瘤等10个病种被列为首批救治管理病种范围。
首批选择发病率较高、诊疗效果明确的10个病种
按照发病率相对较高、诊疗效果明确、经济负担重等原则,将4种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和6种儿童恶性肿瘤(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作为首批救治管理病种(以下简称首批10个病种)。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扩大救治管理病种范围。按患者自愿原则,为相关患儿提供相应保障。
建立医疗救治体系,确定西安市儿童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和西安交大二附院作为第一批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省级定点医院,对儿童血液病患者实施集中治疗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由省级定点医院牵头、各级医院共同参与的诊疗服务网络,提高诊疗能力。
结合国家前期开展儿童白血病救治管理工作进展,在西安市儿童医院血液科设省级儿童血液病救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全省儿童血液病救治管理相关工作。
由西安交大一、二附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省人民医院、唐都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等6家医院分别组建3个跨医疗机构的省级诊疗协作组。
在西安交大二附院儿外科设省级儿童恶性肿瘤救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全省儿童恶性肿瘤救治管理相关工作。
综合保障 降低患者费用负担
落实医疗综合保障政策,对罹患首批10个病种的患儿,按照现行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实现三项制度有效衔接,发挥综合保障效益,合力降低患者费用负担。符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条件的血友病、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肉瘤等4种疾病患儿,由当地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参保群众待遇保障。
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将上述首批10个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合理测算付费标准,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针对血液病及实体肿瘤患儿需在多个医疗机构就诊的情况,由医保部门负责简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转诊备案手续,优化报销流程。华商报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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