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独萍记者白圩珑)为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近日,陕西省人社厅联合陕西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原则,在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充分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将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纳入到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到2021年底,培训2万名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其中2019年不少于5000名。
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学徒培养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技工院校毕业考核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参加学制培训取得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企业在公布的学徒培训机构目录中选择培训机构,与之签订合作协议,报当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培训结束后,企业可通过“信息系统”向当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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