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时,司机在装有危化品的车辆边点燃了香烟。巡查中,高速交警发现情况后,立即对司机的行为进行了制止。11月6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二十四大队巡查中队获悉,由于存在驾驶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车违规吸烟的行为,该名司机被批评教育,并被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11月3日,大货车司机任某驾驶一辆标有危险化学品的载重汽车,经巴广渝高速公路向南行驶。当车辆驶到营山服务站时,为了避免疲劳驾车,任某将车辆开入服务区稍作休息。在服务区内,任某将车停靠在营山服务区的停车位上。随后,他走下驾驶室,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站在车边抽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辆高速交警警车驶进服务站,车上下来3名高速交警。他们在服务区巡查过程中,发现了正在货车旁抽烟的任某。
“我们发现任某驾驶的是一辆危险品搬运车,于是立即请任某灭掉香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二十四大队巡查中队中队长杨蹇说,经询问得知,任某驾驶的车辆为陕西籍危化品运输车辆,里面装有30吨石油苯,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由于存在驾驶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车违规吸烟的行为,高速交警对任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任某处以记分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事后,任某对于交警的教育表示真心接受,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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