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没想到抽一支烟竟然被罚款200元,但是仔细一想,这钱罚得不冤枉!”昨(4)日,接受高速交警处罚后的司机任某表示, 这次受罚让自己引以为戒。此前一天,他因在自己驾驶的危险品车厢旁抽烟,被高速交警挡获,一番教育后,依法记分2分,罚款200元。
11月3日,一辆标有危险化学品的载重汽车, 经巴广渝高速公路向南行驶。车辆驶抵营山服务站时,司机任某将车辆开入服务站休息。
司机任某事后表示, 为了避免疲劳驾车,引发不必要的麻烦,他将车停靠在营山服务区的停车位上。随后下意识地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点起。这时候,一辆高速交警的警车驶进服务站。车上下来3名高速交警。他们在服务区巡查过程中,发现了正在货车旁抽烟的任某。“这是危险品搬运车,你不能在此吸烟,请立即灭掉。”当天,前往执行巡查任务的高速交警正是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二十四大队巡查中队中队长杨蹇。 他发现任某的危险行为后,立即上前制止。
任某驾驶的车辆为陕西籍危化品车辆,里面装有30吨石油苯,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任某对于交警的教育表示真心接受, 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南充晚报记者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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