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作为农业大省,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这些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就存在流失或者被贪占的危险。为管好农村集体资产、赋予农民对其的权能,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必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因此,10月29日召开的省政协月度协商座谈会,就将目光对准了这件事。
全省农村集体经济薄弱
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1364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占全省行政村的80%,量化资产总额556.3亿元。
今年陕西省被列入全国第二批整省试点地区,改革提速扩面深入推进。通过资源整合、项目合作、参股入股等形式盘活集体资产资源,目前19342个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分红10.4亿元,210余万群众受益。
通过此次清算,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呼燕介绍,调研发现,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整体薄弱。2018年陕西省无经营收益村8792个,占总数的45%。有经营收益的村中,年收入5万元以下村占总数的53.1%,多数村以资源性资产为主,资源盘活渠道不多。
“大部分村的集体经济主要依托农业产品,效益比较低,群众发展产业路子不多、积极性不高。同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不久,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带头人动力不足。有的村集体盲目投资,项目缺乏足够的市场调查,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足,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隐患,从而制约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呼燕说。
委员建议“谁种粮谁受益”
对于农民来说,农村的集体产权改革实际上是将农村的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可以使股份落实到每一个村民身上,使每一个村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股份享受到分红,这股份也可以在村内进行流转、继承等,让农民变为股民,实现增收。
具体要怎么做?省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刘勇提出了一条有针对性的建议。可以通过灵活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方式,吸引艺术家进驻空心村,对建筑进行改造升级,将其打造成民俗文化展示核心区,为村庄发展带来收益。这个过程中,让农民入股,从土地使用的租金、村庄房屋使用转让金以及入股分红等三种渠道获得收益,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同时,品牌化的农业产品以及改造升级后更具吸引力的民俗建筑会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
省政协常委、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吴志红则建议,研究出台《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提高涉农补贴对象精准化程度,将农业补贴发放给实际经营者,真正做到“谁种粮谁受益”,发挥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激励作用。
薛文静本报记者石喻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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