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19年年底前全省将全面实现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
目前,陕西省已经基本建成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年底前将形成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并同步整合大病保险,全面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督导各市(区)年底前出台总额控制办法。积极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试点,指导国家试点城市西安推进试点工作。成立省级DRG付费试点工作指导组,确定宝鸡、铜川、榆林、汉中等市作为DRG付费省级试点城市,明确试点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扶贫倾斜政策标准和报销规则的通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同时,积极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将达50%以上。
此外,截至9月底,全省医保部门已经基本完成对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核查的全覆盖,对4153家违规定点机构进行了处理,其中暂停医保协议706家,解除医保服务133家,追回违规资金6037.06万元。记者王怡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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