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白圩珑)近日,陕西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相较往年规定,2020年度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有新变化。
一方面是缴费标准再次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参保对象,由2019年每人实际缴费220元提高到2020年每人缴费250元。另一方面是缴费时间相对延长: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开始,到2020年2月底结束,较2019年延长60天。
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特困人员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定额补助,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5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由市县自行确定,补助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自己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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