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财政厅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1亿元,用于支持解决现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教育资源不足、“大班额”等突出问题,整体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提升教育质量。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是继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之后,义务教育领域又一重大政策,经国务院同意,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从2019年起启动实施,实施期两年。为切实将好事做好,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在组织调研、全面梳理分析陕西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整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民化奖励资金以及省级教育专款,启动了陕西省建设工作。
在支持方向上,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支持县城以上城区居民集中居住区、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区等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消除城镇学校现有大班额;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支持布局调整保留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教室、学生食堂、学生宿舍,配备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按照教育信息化“三通”要求,在宽带网络接入学校的条件下,完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为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配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在资金分配上,突出精准支持,先按关中、陕南、陕北分区域切块分配,再按学位缺口、人均财力、常住人口、寄宿学校学生数、绩效考评等因素进行测算,从而确定各市县补助资金额度。在此基础上,充分征求各设区市意见,允许各市根据建设任务、开工条件等情况,对所属县区的补助资金额度进行调整。调整确认工作完成后,省级再下达预算。
在资金管理上,突出安全和效益,要求各地将“补短板、保基本”放在首位,选准项目,抓紧分解下达中省资金,并统筹安排好其他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市县自有资金,确保建一所、成一所;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启动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调整优化陕西省教育资源布局,逐步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促进办学质量提升,对于拉动投资、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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