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张端)记者近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型企业科创板上市扶持政策》正式印发。
《扶持政策》明确,对于西安市辖区以内在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70万元奖励。对于西安市辖区以外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将注册地、纳税地迁入西安市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60万元奖励。对于在科创板已上市实现再融资的企业,在扣除发行费用和实际控制人及公司人员认购部分的基础上,按再融资额的0.2%进行奖励,奖励最高限额不超过130万元。对保荐西安市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主办券商,每上市一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可用于奖励券商保荐执行团队。
市政府成立“西安市推动企业科创板上市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解决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优化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企业上市、并购、融资过程的“绿色服务通道”,对拟在科创板上市重点企业的募投项目在土地供给、规划手续办理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利用西安企业资本服务中心的平台优势,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西安市将对企业持续开展资本市场全链条式培育辅导活动,通过举办初创期企业投资路演会、成长期企业行业发展沙龙及拟上市企业经验交流和专业论坛等,帮助企业对接各类金融资源,增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自身发展的能力。
建立并完善西安市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借助知名券商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私募股权机构等专业力量,对拟登陆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进行梳理、分层,形成梯队式、动态化、可持续的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市政府安排的扶持产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引导基金、产业基金等,对符合西安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上市后备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对进入西安市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并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开展增资扩股、股权质押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等方式融资的企业,结合省级政策支持情况,给予一定的项目配套奖补支持。
对进入西安市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已与券商开展实质性合作,签署保荐、承销等相关财务顾问协议,在改制过程中通过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且已缴纳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企业,可按照转增股本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对进入西安市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的企业,给予科技金融贷款融资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助等综合支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时纳入《西安市关于支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奖励办法》支持范围,分类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研发经费投入及增量奖补政策支持。
对进入西安市重点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的企业重点人才,纳入《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支持范围,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最高可给予500万元的补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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