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交警在南三环与朱雀大街交叉路口查酒驾。 记者 张红中 摄
本报讯(记者张红中)7月5日晚上,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夏季天气炎热,群众夜间活动时间延长,各种聚会、交通出行频率增加,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入高发期。这些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夏季道路交通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7月3日,河南永城市发生了一起玛莎拉蒂驾驶人酒后驾车连撞多车、致2死4伤的恶性事故,酒驾肇事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据介绍,自2011年醉驾违法入刑以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就组织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对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实行常态化的严查严打,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特别是今年以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空前,全省各地天天有检查,每天有行动。
据了解,上半年全省共查获酒驾违法20891起、二次酒驾违法725起、醉驾违法4795起、毒驾违法434起,吊销驾驶证5100多本,两万余人受到了刑事追究和行政拘留处罚。从今年1~6月的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来看,陕西省的西安、榆林、安康等市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仍然较多,分别发生了213起、124起、55起涉酒交通事故。
7月5日晚9时许,记者跟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督导组一行在南三环与朱雀大街交叉路口看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塔大队交警正在查酒驾。采访中,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从7月5日起至7月8日,全省抽调12个交警支队共168名警力,异地交叉用警开展查处酒驾、醉驾集中行动。采取定点蹲守和分散设卡相结合、大兵团集中查处和小分队灵活打击相结合、现场查纠和事后快速办案相结合等方式,依法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形成打击震慑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涉酒交通事故,为全省人民安全顺畅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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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拿到驾照10余小时后酒驾驾照被注销
本报讯(记者袁玥)拿到驾驶证是件高兴的事,可这个18岁的小伙却高兴得过了头。他和朋友吃饭喝酒庆祝后,租了一辆共享汽车上路,被交警逮了个正着,这本“短命”的驾驶证到手10余小时后就被注销了。
7月2日凌晨2时许,西安交警新城大队长乐路中队民警在进行夜间酒驾整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在对其进行询问时,驾驶员称“吃了槟榔”,否认饮酒。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红色指示灯瞬间亮起,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1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这样的结果,驾驶员承认了自己饮酒后驾车的事实。随后,民警在对其驾驶证进行核查时,发现该驾驶证是7月1日刚刚取得的。
据了解,驾驶员小谢今年18岁,7月1日11时许,他刚拿到驾驶证,朋友们为了给他庆祝,相约晚上一起喝酒。聚会结束后,小谢认为已是深夜不会有人查,就抱着侥幸心理租了一辆共享汽车送朋友们回家,这也是他拿到驾照后第一次开车上路,没想到在驾车十几分钟后便遇到交警查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由于小谢是实习期饮酒驾驶机动车,因此驾驶证被注销,需要重新报名考试才能再取得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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