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而降的一包剩饭,砸穿了铝塑的露台棚顶;空中“飞”来塑料袋,砸破车窗,从袋子里散落出数十张饺子皮。类似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责任到底在谁?到底应当怎么做,才能远离这样的风险?
楼上扔下一包剩饭砸穿露台棚顶
“6月15日,我正在露台上打扫卫生,身后突然‘咚’的一声巨响,随后是孩子尖锐的哭声。”王阿姨说,她扭头一看,原来是有人从楼上扔下一包带汤的剩饭,把露台的铝塑棚顶砸出一个大窟窿,落在停放在棚下的电动车上,汤汤水水洒了一地。4岁的小孙子就站在离电动车不到半米的位置,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哭了。
昨天,向记者描述起当时的情景,王阿姨仍心有余悸。她称,自家小区是以前北石桥村的回迁房,住进来4年多,但高空抛物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她带着记者到自家露台上查看。“这栋楼下面临街的两层是门面房,我们所住的3层就相当于是一楼,有个小露台。我们平常会在露台上养养花、放些杂物,就跟自家院子一样。可自从住进来,就一直有人从上往下扔东西,生活垃圾居多。”
王阿姨说,两年多前,楼上居然掉下一块三角铁,社区得知后,为排除隐患,特地在露台上给他们加装了一块铝塑棚顶。两年间,棚顶上隔段时间就会积上一层生活垃圾。这次,一包剩饭居然把它砸穿了。记者看到,棚顶上砸出的窟窿约有两个拳头大,顶上散落着鸡蛋托盘等各类杂物。
王阿姨说,事情发生后,她找到小区物业反映问题,也向辖区派出所报了警,可双方目前都没给出满意的答复。“物业说谁扔的没法查,可在我看来,能不能揪出来那个人是一方面,物业必须尽到监管提醒义务是另一方面。”
楼上“飞”下一包饺子皮砸破车窗
昨日,记者途经朱雀南路一小区时,看到十余名居民围站在宣传栏前,边阅读一份《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温馨提示》,边议论着:“每次出现高空抛物的事情,物业公司就会贴一张告示提醒一下,这种害人害己的行为啥时候才能杜绝?”“啥东西都往下扔,太没道德了。”“把车玻璃都砸破了,要是砸到人头上咋弄?”“这不是小事情,应该报警,请民警把这种人找出来好好教育一下。”“这‘病’不治,还会有人再往下乱扔东西……”
记者走近看到,居民们议论的告示上写着:“6月13日5点左右,4号楼东边80号车位的车,被从楼上高层窗户扔下的一个装有饺子皮的袋子砸坏车前挡风玻璃,给车主造成经济损失。这次是砸坏了车,如果是砸伤了人,后果就不堪设想。高空抛物既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要负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
对此,该物业公司呼吁:“再次提醒,请不要高空抛物,害人害己。讲文明,讲公德,守法律,做一个讲文明的好居民、好邻居。请各楼上楼下业主、住户监督举报,共同遏制高空抛物的再次发生。”记者随后从该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到,事件发生后,他们已经向辖区派出所反映了情况,目前正在调查。
破解高空抛物或坠物与每个人相关
至于高空抛物或坠物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告诉记者,《侵权责任法》第87条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赵律师提醒,每个公民都应当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高空抛物或者坠物。其次,市民在路过小区、写字楼等密集型人口建筑时,应尽可能减少逗留时间,离建筑物稍远一些,降低自身风险。除此之外,小区物业应加强对小区的监控、管理措施,避免坠落物品伤人。
首席记者赵丽莉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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