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电达曹延刚)记者昨日获悉,即日起陕西省启动开展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
根据水利部的统一安排,长江委组织各省区对长江流域内开展取水工程(设施)对象核查、登记入库和整改提升工作,陕西省涉及西安、宝鸡、汉中、安康、商洛五市30个县区,通过核查登记将全面掌握陕西省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现状,着力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本次核查登记工作涉及范围广、涵盖工程类型多、数量大,工作要求高,各级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长江流域取水工程核查登记的重要意义,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全面核查九类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和取水许可情况,做到“五个一”,完成建库立档和“水利一张图”,实现资源信息共享。针对核查登记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分类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管理。
要求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该项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技术支撑、保证成果质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确保该项工作任务很好的启动起来,顺利的抓下去,最后取得很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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