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宇)5月16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副局长王农在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到,今年1—4月份,全省累计新增减免税费81.2亿元。其中,2019年新出台政策减税15.8亿元,2018年年中出台减税政策在2019年翘尾新增减税64.6亿元,2018年到期后2019年延续实施政策新增减税0.8亿元。
为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分别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直联包抓机制;深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辅导培训、纳税服务、新闻宣传等工作;强化统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规范。
“随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陕西省的落实落地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和社会效应正在充分显现。”王农说,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制造成本和销售成本,增强了企业资本积累能力和扩大再生产能力,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除了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税降费政策之外,陕西省还出台了减征“六税两费”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费政策,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担。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法规处副处长杨张凡介绍,所谓“六税两费”,指的是资源税(水资源税除外)、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减征的对象主要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的幅度为50%。
与此同时,陕西省还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包括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36个月)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税费;对企业招用这些人员就业的,对企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定额标准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人每年9000元、重点群体每人每年7800元。
“需要说明的是,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希望各位纳税人把握好政策机遇,多多享受税收优惠,实现创业就业和高质量发展。”杨张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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