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荣
“乡村要美、要宜居,首先是人居环境要美。”4月19日,谈及农村人居环境,省政协委员、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吉发直言,农村人居环境要美,首先是要干净,整洁、卫生、环保是底线要求。
作为高校思政课教师,刘吉发缘何将目光聚焦到农村人居环境上?这还得从2018年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一次调研说起。
2018年11月,刘吉发随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就“陕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在西安进行专题调研。刘吉发跟随调研组深入村镇,详细了解村容村貌、道路交通、人畜饮水及污水、垃圾处理及公共基础设施改善等情况。
“虽然陕西省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一些农村环境也大变样,但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来审视,目前,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还存在总体规划不完善、整体投入不持续、乡村文化缺失等问题。”刘吉发以西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为例说,尽管西安市百分之九十的行政村编制了环境整治规划,但这些规划总体上未能与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相吻合,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文化建设则体现得远远不够。因而应该在总体规划、指导思想上和乡村振兴战略所要求的乡村文明元素相匹配,进一步强化陕西农村乡村振兴的时代内涵,否则就体现不了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应有的时代特质。
调研中刘吉发注意到,有些公共环境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还不够到位,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尚未得到彻底治理,这与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特别是建设乡村旅游综合体的需要还存在着很大距离。因而,陕西农村村民生活的公共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8年12月,省政协召开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月度协商座谈会,刘吉发提交了一份《关于陕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的交流材料。今年省两会前夕,刘吉发又将发言材料多次斟酌,反复修改,最终形成提案。他建议,政府要加大整体环境规划,把乡村产业发展与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一同规划、一同实施,让产业发展为环境优化提供可持续的物质支持,把乡村文化振兴作为陕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以此传承乡村文化,保护农村文化乡愁。
“调研过程中发现,有些村镇的污水处理项目投入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其实这种高成本投入方式很难推广,更是不可持续的。”刘吉发认为,若是在全省普遍执行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政府的负担很重,村民甚至无力也不愿为此进行集资式投入。他建议,要把乡村产业发展与环境综合整治一同规划、一同实施,让产业发展为环境优化提供可持续的物质支持,可尝试将循环经济、乡村旅游和环境整治有机结合,多在持续发展上做文章。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农村村民生活的公共环境,如何进一步优化农村公共环境?刘吉发认为,要将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在广场兴建、道路拓宽、公厕布局、垃圾处理、街区命名等与村民密切相关的建设中,不断优化环境,实现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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