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张滢)近日,记者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陕西省将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进行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治,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将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
据了解,本次整治以药品零售企业为主要检查对象,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经营行为。药品零售企业对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的执业药师,应于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经过自查整改仍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将按照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予以查处,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药品零售企业,将通报当地医保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及时予以公告。同时,省药品监管局将加强对各地的督查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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